<吳若權─遇見你,我更懂自己!>
分手唯一的理由
分手的原因也許有千百個
但真正的理由只有一個:二人不適合而已
接受這個唯一的理由,然後才能放手祝福
分手唯一的理由真的只是因為兩個人不適合而已嗎?
我並不認同。
Eric 說:
分手的原因有千百種,
但是真正的原因只會是
"不愛了" 。
我想
即使雙方個性真的不是那麼適合
但是只要有心
那不會是問題的不是嗎?
只要彼此是相愛的
怎樣的問題和困難都可以找到方法解決、克服的
是吧!
可是
如果雙方有一方不愛了
那麼在一起還有什麼意義呢?
勉強任何一方繼續在一起
都只是痛苦罷了!
所以
我覺得也比較認同 Eric 的說法
情侶之間會分手
唯一的真正理由就是 "不愛了!"
我相信
相愛的兩個人
也許會因為種種因素無法在一起
但是
情侶之間之所以會分手
真正的原因只會是
"不愛了"
其他的都只是藉口罷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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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讓一個自己深深喜歡的人離開自己的世界
真的不是那麼容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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